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项目简介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是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于2005年起针对具备丰富经商经验,并有意在新加坡投资及拓展业务的全球优秀企业家推出的项目。除了与企业家建立联系、协助他们在新加坡投资经商外,该计划还可以帮助企业家及其配偶和未满二十一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项目优势
•一人申请,三代移民(申请人、配偶及未满二十一周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新加坡永居,申请人父母可申请长期探访准证)
•一步到位拿到永居身份
•先拿身份,后投资
•没有学历、年龄、语言成绩要求
申请条件
申请人 | 资深企业主 | 下一代企业主 | 快速增长企业创始人 | 家族理财办公室负责人 |
资格要求 | a)申请人有不少于三年创业经商经历; b)经营的公司最近一年营业额不少于2亿新币,最近三年年均营业额不少于2亿新币; c)申请人持有经营公司至少30%股权,若为上市公司,申请人需是最大个人股东之一; d)该公司属于计划要求的商业领域。 | a)申请人的直系家族持有用于申报本计划的公司不少于30%的股份,或是最大股东; b)该公司最近一年营业额不少于5亿新币,最近三年年均营业额不少于5亿新币; c)申请人是公司的管理层(高管、董事等); d)该公司属于计划要求的商业领域。 | a)申请人是一家估值不少于5亿新币公司的创始人及最大个人股东之一; b)该公司必须由知名风险投资公司或私募股权公司投资; c)该公司属于计划要求的商业领域. | a)申请人拥有不少于五年的创业、投资或管理经验; b)申请人拥有不少于2亿新币的可投资资产净额(可投资资产净额包括除房地产外的所有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资本市场产品、集团投资计划、人寿保险保单及其他投资产品所缴纳的保费) |
投资方案 | 方案A、方案B、方案C | 方案C |
方案A: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扩大现有的业务营运,
方案B: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于主要投资新加坡企业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
方案C: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于一家成立于新加坡的新或现有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该办公室必须管理不少于新币两亿元的资产